各班级、团支部:
为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、脚踏实地、全面发展、勇担使命,成长为“胸怀壮志、明德精工、创新包容、时代担当”的领军领导人才;为激励各学生集体凝心聚力、团结互助、激情进取、追求卓越,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,集团将组织开展2021-2022学年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 优秀个人评选
(一) 评选范围及名额确定
全日制在册学生(不含2022级新生)。
求是书院优秀学生标兵12人,优秀学生120人,优秀学生干部24人
(二) 评选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思想追求进步;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;
3.为人正直,诚实守信,有信念、有梦想、有奋斗、有奉献;
4.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严谨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,体育成绩达标,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;热爱劳动,讲究卫生,所在宿舍内务卫生每月均在达标等级以上。
(1)优秀学生
满足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70%以上,获得二等及以上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;
2.本科生上一学年在学术创新中有突出成绩,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60%以上,获得二等及以上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;
3.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获得二等及以上“学业奖学金”;
4.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,产生较好社会影响,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,为集团赢得声誉。
(2)优秀学生标兵
符合“优秀学生”所列条件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80%以上,连续两次获得一等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;
2.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科研成果突出,获得一等“学业奖学金”。
(3)优秀学生干部
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、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,符合评选基本条件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本科生上一学年成绩优良率在60%以上,获得三等及以上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;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,工作中热心服务、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;
2.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获得“学业奖学金”;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,工作中热心服务、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,通过弄虚作假、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,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、影响恶劣的,应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。
(三) 评比程序
1.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等额分配原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;
2.个人登录“十大正规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”-“学生工作部”-“荣誉称号”进行申请,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;
3.书院登录“学生综合数据平台”-“荣誉称号”模块,按照“辅导员审核”-“我司审核”系列流程进行评选审核并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;
4.学生工作部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;
5.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,并将相关材料记入个人档案。
二、 优秀集体评选
(一)评选范围及名额确定
求是书院优秀班集体4个,优秀宿舍2个
(二)评选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把准政治方向,重视思想引领,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;
2.集体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;
3.具有团结、勤奋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风气,整体学习和研究取得较好成效;
4.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志愿公益活动、文化体育活动、劳动锻炼活动等。
(1)优秀班集体
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:
1.班团组织机构健全,能够做到有效运行;
2.各类导师(含班主任)责任心强,与学生沟通密切,关心学生发展;
3.班级骨干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,紧密联系同学,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;
4.班级成员团结互助,氛围积极向上,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,形成班级文化;
5.本科生班级在上一学年及格率一般不低于80%(1-挂科人数/班级总人数≥80%),研究生班级在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,且科研成果突出。
经评审答辩获得前十名的“优秀班集体”,获评“十佳班集体”。
(2)优秀宿舍
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:
1.学风良好,宿舍成员上一学年一般无不及格课程;
2.宿舍环境整洁干净,氛围温馨舒适,营造健康优雅的生活模式;
3.宿舍成员团结互助,形成独具特色的宿舍文化;
4.宿舍制度合理规范,且宿舍成员能够遵守和维护;
5.宿舍内学生党员等骨干示范作用突出。
(三)评比程序
1.集体负责人需登录“十大正规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”-“学生工作部”-“荣誉称号”进行申请,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;
2.书院登录“学生综合数据平台”-“荣誉称号”模块,按照“辅导员审核”-“我司审核”系列流程进行评选、审核并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;
3.学生工作部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;
4.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。
三、 其他说明
1. 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不可兼获,对于重复申报造成的名额浪费,所在单位不再补报。
2. 学习成绩、奖学金获得情况、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1-2022学年情况。
3. 本科生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中2021-2022学年所有成绩为准,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2021-2022学年所有成绩为准。
4. 学生工作部对各单位初评结果进行抽查,对于抽查中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,取消其评选资格,所在单位不再补报,并缩减次年评选名额。
5 请参评个人和集体于10月16日(星期日)前完成线上申请工作,初审通过的个人和集体在公示结束后于10月24日下午18:00前将完成签字的个人和集体申请表(纸质版材料,无需附带证明材料)交到至善园A209王硕老师处。
求是书院
2022年10月6日